所谓“兴”,即“兴于诗,立于礼”。(《论语·泰伯》)孔安国注曰:“引譬连类”,朱熹注释为“感发意志”,这是说《诗》是用比兴的方法来抒发感情,使人们感情激动,从而影响人们的意志。
所谓“观”,郑玄注曰“观风俗之盛衰”,朱熹解释为“考见得失”,就是说诗歌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因此诗歌可以帮助人们认识风俗的盛衰和政治的得失。
所谓“群”,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朱熹注为“和而不流”,意思是说诗歌可以帮助人们沟通思想感情,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养。
所谓“怨”,按照孔安国的解释,就是“怨刺上政”,也就是说,诗歌可以批评指责当政者为政之失之过,抒发对苛政的怨愤之情。
诗深深地根植于日常生活之中,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能无学乎?
圣门四科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
孔子对伯鱼说:“你学习《周南》《召南》了吗?做人如果不研究《周南》《召南》,就像面对墙壁站立,目光短视,无路可行。”
文以载道
文艺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是历来争议最大的问题,也是至今还无定论的问题。“古人因事为文,今人以文害事。”
任何文艺作品都必将对社会风尚产生影响,积极的或消极的,正面的或负面的,总之是必定发生作用的。因此,在任何时代,任何阶级,任何社会,文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承担着教化、引导社会风尚的重任,都不可避免地与社会、政治、经济等领域发生着关系。没有游离于政治、经济和文化之外的作品。任何文艺作品都是此时此地的产物,超时代超现实的文艺作品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幻想、虚构的东西,也必然深植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土壤之上,是此时代的产物。因此,文艺作品责无旁贷地承担着礼仪教化、风尚化育的职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历来的统治者都对文艺作品的思想性予以高度重视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从孔子删《诗》,到秦始皇“焚书”,以及历朝累代对读书人的思想禁锢,无不体现出文化对政权发生的影响。
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孔子说:“礼就是礼呀,难道只是指瑞玉和束帛等礼器物品吗?音乐呀音乐,就是抒发情意,难道只是说叩击钟鼓之器就能算是懂得音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