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氏,保宁①人,年十七。元末遭明玉珍②兵乱,虑为所掠,乃伪为男子服,混处民间。既而被虏,居兵伍七年,人莫知其为女子也。后从玉珍兵掠云南还,遇叔父赎归成都,以适尹氏,犹然女身③。称为韩贞女云。
吕氏曰:慷慨以全节,勇者事也;明智以全身,智者事也。死者,无可奈何之见[音现]着④耳。苟取义不必舍生,圣人岂贵死哉?若韩氏者,权而不失正者也。
慷慨激昂以保全贞节,这是勇敢的女子所做的事情;运用聪明才智去保全自己的处子之身,这是有智慧的女子所做的事情。死亡,这是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为了保全贞节的最后着数。若是在求取正义的同时不必舍弃生命的话,圣人又怎么会看重死亡呢?像韩氏的例子,就是权宜而不失正道的做法。保宁:地名,今属四川省。明玉珍:元末农民起义军将领,曾臣服红巾军首领徐寿辉。同为义军将领的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称帝,明玉珍亦自立为陇蜀王。其后,明玉珍在重庆僭称帝位,国号为夏,年号为天统。明玉珍死后,其子升继位,后于明洪武四年降明。女身:处女之身。见着(zhāo):见,同“现”,当下现有的。着,策略。见着,即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所能执行的策略。
高邮死蚊
◎江南有一女子,父系狱,无兄弟供朝夕①,女与嫂往省②之。过高邮[音由]③,其郡蚊盛,夜若轰[音烘]雷,非帐中不能避。有男子招入帐者,嫂从之。女曰:“男女别嫌,阿家④为谁而可入耶?”独露宿草莽中。行数日,竟为蚊嘬⑤而死,筋有露者。土人立祠祀之,世传为露筋庙。
吕氏曰:高邮不志其事而有祠。吾里人有谒其祠者,又载之刘叔刚《启蒙故事》云。嗟夫!姑嫂同行,旦夕不相离,即投民舍,少避须臾,谁得而议之?贞女守礼爱名,重于生死固如此。古侍从无人,虽母子父女不同室。近世远别之道不明,翁妇相避,夫兄弟妻相避,而叔嫂妻妹,嫚骂昵谑;兄弟姊妹,同食私语;男仆与主人少妇,理衣上食,觌面交谈,不但授受之亲而已。即心可自信,而迹易生疑。无别而不苟合者有矣,未有苟合而不始于无别者也。故先王远男女于天壤⑥,明嫌微于毫发。岂惟口语是忧,而实死亡祸败之为惧也。
高邮的地方志没有记录这件事情,然而祭祀该女子的祠堂确是存在的。我的同乡有去拜谒过那个祠堂,而女子的事迹又记载在刘叔刚的《启蒙故事》之中。嗟夫!姑嫂一起出行,早晚不相分离,就算去别人家里借宿,稍为避开一下(那些蚊子),谁又能说些什么呢?贞正的女子恪守礼节、重视名声,固然把礼节、名声看得比生死更为重要。古时候的人若身边没有侍从在的话,即使是母亲和儿子、父亲和女儿也不能同处一室之中。近来在社会上男女远别之道晦暗不明,只知道公公和媳妇、哥哥和弟妇之间要相互回避,而叔叔和嫂子、姐夫和妻子的妹妹之间,却互相谩骂亲昵;兄弟姊妹之间,同坐共食、私下聊天;男仆和主人少妇之间,则男仆为妇人整理衣服、送上食物,见到面了还一起聊天,这不仅是传递物品之时的密切接触了。(像上面的这些交往行为)即使男女的内心都自信(不会做出败坏伦常的事情),然而在行迹上容易产生嫌疑。男女之间密切交往而能做到不苟且偷合的人是有的,可是没有哪对苟且偷合的男女不是从交往密切而开始发生关系的。因此,先王设立男女有别的礼节让男女之间远隔得像天和地一样,明辨男女之间的嫌隙比毛发还要细小。这哪里仅是口头上的担忧呢?而实在是畏惧男女无别所招来的死亡祸败。供朝夕:早晚供给饭食。省:探望。高邮:地名,今属江苏省。阿家(gū):阿家,即丈夫的母亲。此处指婆家。嘬(zuō):叮咬。天壤:天地。
木兰代戍、韩氏从军两条大意相同,都是讲女子混迹行伍之中却不失处子之身,而高邮死蚊则讲述了女子为了守节而被蚊子咬死。前两条是关于守节的正面例子,而后一条则是较为负面的例子,与上文的烈女事例也有本质的不同。烈女们面对歹徒的威胁不得不死,而高邮女子本可与嫂子同投民宿以避蚊嘬,最终却囿于名节而死,因而是不得其正死。关于女子要不要为了守节而死的问题,吕坤指出“死者,无可奈何之见着耳。苟取义不必舍生,圣人岂贵死哉”。换言之,以死来保持贞节并不值得提倡鼓励,而是无可奈何之举。
对于现代读者而言,更值得思考的问题不在于女子要不要为了贞节而死,而是女子要不要坚守自己的贞节。毋庸讳言,在当今社会,婚前性行为、婚后出轨等现象不再罕见,女子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无论如何抉择,切勿为了满足儿女私情而罔顾家庭道义,要充分考虑后果,三思而后行。此外,既然木兰、韩氏在军队当中也可以保持贞节,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女子要保持贞节的话也不是什么难事,关键在于心中是否能坚持自己的信念而已。
季女却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