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公鲁人名培汉文帝时博士为《诗》作传被称为“鲁诗”(
(5)申公:鲁人,名培,汉文帝时博士。为《诗》作传,被称为“鲁诗”。(6)丹徒:位于今江苏西南部,镇江市区周围。(7)燕王旦:刘旦,汉武帝的第四子。与上官桀等谋杀霍光废昭帝,谋败自杀。(8)炕阳:干涸,枯涸。指阳气极盛。比喻统治者残暴专横。(9)颛:通“专”。专门。汉景帝三年十一月,有一群白颈乌鸦和黑乌鸦在楚国吕县相斗。白颈乌鸦斗败,坠落在泗水中死了几千只。刘向认为这是白黑的征兆。当时楚王刘戊暴虐
(5)申公:鲁人,名培,汉文帝时博士。为《诗》作传,被称为“鲁诗”。
(6)丹徒:位于今江苏西南部,镇江市区周围。
(7)燕王旦:刘旦,汉武帝的第四子。与上官桀等谋杀霍光废昭帝,谋败自杀。
(8)炕阳:干涸,枯涸。指阳气极盛。比喻统治者残暴专横。
(9)颛:通“专”。专门。
汉景帝三年十一月,有一群白颈乌鸦和黑乌鸦在楚国吕县相斗。白颈乌鸦斗败,坠落在泗水中死了几千只。刘向认为这是白黑的征兆。当时楚王刘戊暴虐无道,用刑罚侮辱申公,和吴王谋反。乌鸦群斗,这是军队作战的象征;白颈乌鸦体型小,表明小的要失败;落入水中,表明将死在有水的地方。楚王刘戊不明白,于是兴兵响应吴王,和汉朝廷大战,兵败逃走,来到丹徒,为越人所杀,这就是乌鸦落入泗水的效验。京房《易传》说:“背叛亲戚,它的妖兆是白乌鸦和黑乌鸦在国中争斗。”燕王刘旦谋反的时候,也有一只乌鸦和一只喜鹊在燕宫的水池边相斗,乌鸦落在水池中死了。《五行志》认为楚、燕都是汉帝王的骨肉、拱卫王室的大臣,却骄横恣肆图谋不轨,都有乌鸦喜鹊争斗而死的预兆。他们的行为相同,占卜相合,这是天道人事的明显表现。燕国的阴谋尚未发动,只有燕王在宫中自杀,所以一只水色的乌鸦死了。楚国残暴专横起兵作乱,军队在郊野大败,所以一群金色的乌鸦死了。这是天道精深微妙的效验。京房《易传》说:“专擅征战劫杀,它的妖兆是乌鸦和喜鹊相斗。”
牛足出背
景帝十六年(1),梁孝王田北山(2),有献牛足上出背上者。刘向以为近牛祸。内则思虑霿乱(3),外则土功过制,故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
(1)景帝十六年:前144年,即汉景帝中元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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